项目名称:东平县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397万元,最高费率:0.7%,其中第一标段预算金额为35.00万元,最高费率:0.7%,建设工程费暂按照5000.00万元计;第二标段预算金额为12.418万元,最高费率:0.7%,建设工程费暂按照1774.00万元计;第三标段预算金额为14.021万元,最高费率:0.7%,建设工程费暂按照2003.00万元计;第四标段预算金额为9.31万元,最高费率:0.7%,建设工程费暂按照1330.00万元;第五标段预算金额为18.648万元,最高费率:0.7%,建设工程费暂按照2664.00万元。
采购需求:东平县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现拟选择监理单位为本项目提供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监理服务。
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东平县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项目实施地点主要在老湖镇;
第二标段:东平县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项目实施地点主要在州城街道、东平街道、接山镇;
第三标段:东平县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标段,项目实施地点主要在大羊镇、梯门镇;
第四标段:东平县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四标段,项目实施地点主要在旧县乡、斑鸠店镇、戴庙镇、商老庄乡;
第五标段:东平县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五标段,项目实施地点主要在新湖镇、沙河站镇、彭集街道;
注:本项目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按照从标段一到标段五的顺序确定中标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竣工结算完成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或房屋建筑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总监;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4)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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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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