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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博物苑整体改造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03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博物苑整体改造提升工程-室外生态修复及功能提升项目已由南通市数据局 以通数据审批[2025]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南通博物苑,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通博物苑。

2.1.2 建设规模:约1005万元。

2.1.3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批准的开工令为准。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1.5养护等级:一级养护,两年养护期。

2.2 招标范围:生态修复(园路、场地铺装、生态广场、景观和水系净化等)、配套设施设备提升和大门围墙及配套停车绿地,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10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①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5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注:①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如“竣工验收证明”上未体现竣工验收时间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③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④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施工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须同时提供变更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6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信用中国”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根据苏清办[2024]12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8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1)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投标人大于等于9家时,依据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选择选取前9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末位得分相同的,按以下办法确定排名:

①按“有限数量制”评分项中的“投标人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②如“投标人业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工程奖项”得分高的优先;

③如“工程奖项”的得分相同时,则按“认证体系”得分高的优先;

④如“认证体系”的得分相同时,则按“财务状况”得分高的优先;

⑤如以上得分均相同时,则由招标人代理随机抽取入围。

(2)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小于9家时,招标人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重新组织招标。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8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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