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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总队(天津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天津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总队2025年度体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7-0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GP-2025-B302
项目名称#****局强制治疗管理总队2025年度体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
********
体检服务
#****局强制治疗管理总队2025年度体检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体检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体检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体检报告(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网站、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局公安民警健康体检的通知》(公政治明发〔2025〕33号)须###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组织开展体检,响应文件中须****网站发布的全国卫生医疗机构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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