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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白鹤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门窗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03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鹤岭保障性住房已成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分包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门窗工程进行分包招标。

二、招标工程信息

1.项目概况

白鹤岭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劳动路旁,总建筑面积约25175.18平方米,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 296套,建筑面积 12839.99平方米;配套及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394.71 平方米;地下车库7814.64 平方米,设置地下停车位 200个;设备用房 626.13 平方米, 架空面积499.71 平方米。新建建筑1#楼高度46.5m、为地上10层,地下2层建筑;2#楼高度43.6m、为地上9层,地下2层建筑。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建筑工程等。

2.招标范围

门窗工程1标段:铝合金百叶窗49.39平方米;65型穿条式隔热铝合金多腔型材窗、门联窗、弧形窗3853.1平方米;成品木质门887.74平方米;成品木质门防盗门51796平方米,招标控制价3191035.17元;

3.工期要求

(1)建设工期:   3   个月

(2)缺陷责任保修期:  24   个月  

4.建设地点

重庆市沙坪坝区白鹤岭保障性住房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承包资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为增值税  一般  纳税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纪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可以开具符合国家最新税率的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业绩要求(不做为强制条件,仅做为得分条件)

投标人近5年有拟分包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未与招标人发生诉讼或者仲裁事件。

5.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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