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概况:单县能源公司现8304工作面开始回撤采煤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液压支架等设备,因机修厂面积有限,需使用吊车运至南部料场整齐摆放。
1.2采购范围及要求:
(1)租赁50t吊车1辆,租赁时间28班次,车辆配备司机。
(2)租赁30t平板车1辆,租赁时间28班次,车辆配备司机。
(3)工作范围:将机修厂存放的液压支架、采煤机、转载机、刮板输送机等综机设备吊装转运至矿东南料场,运输距离约200米,现场码放整齐,设备型号数量如下表:
|
序号 |
设备 |
型号 |
数量 |
备注 |
|
1 |
液压支架 |
ZY8000/20/43 |
123架 |
|
|
2 |
采煤机 |
MG500/1130-WD |
1部 |
|
|
3 |
刮板输送机 |
SGZ800/800 |
123节 |
|
|
4 |
转载机 |
SZZ800/250 |
1部 |
1.3实施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单县李田楼镇单县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
1.4质量/服务标准: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
1.5计划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
1.6最高限价:8.797万元(含税,税率3%)
1.7结算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或电汇,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结算方式:固定单价
设备运输完毕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乙方出具相应发票后,甲方三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六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50%。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具备工程车辆租赁和操作施工能力,施工车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4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2.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2.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对应扫描件、截图、说明等相关文件,供应商存在未提供相关文件、提供文件不全、文件造假等情况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7月2日起至2025年7月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