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招 标 条 件
本2025年内环高架声屏障安装项目(第二批)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59.8万元 , 招标人为 淮安市市政设施养护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2025年内环高架声屏障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年内环高架声屏障安装项目(第二批)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2025年内环高架声屏障安装项目(第二批):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
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0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桥梁声屏障工程业
绩(至少包含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证明);(5)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并需提供2025年3
月以来任意1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6)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
在地承接工程的;
(7)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
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
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
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02 09:00到2025-07-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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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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