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2025-2026年氧气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2025-2026年氧气采购项目;2.2项目编号:SZZB-25J007。
2.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4预算金额:预计人民币350000元。
2.5最高限价:预计人民币350000元。
2.6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投标人须对所投标段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可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 |
金额 |
备注 |
|
氧气钢瓶 |
40L |
支 |
以实际使用为准 |
936.00 |
按实际支付 |
含运费和卸装费、含税 |
|
钢瓶押金 |
40L |
支 |
以实际使用为准 |
936.00 |
按实际支付 |
含运费和卸装费、 |
|
含税 |
||||||
|
钢瓶租金 |
40L |
天 |
以实际使用为准 |
0.30 |
按实际支付 |
含运费和卸装费、含税 |
|
医用氧气 |
40L |
支 |
以实际使用为准 |
58.00 |
按实际支付 |
含运费和卸装费、含税 |
|
医用氧气 |
10L |
支 |
以实际使用为准 |
21.60 |
按实际支付 |
含运费和卸装费、含税 |
|
瓶阀 |
40L 10L |
个 |
以实际使用为准 |
65.00 |
按实际支付 |
含运费和卸装费、含税 |
|
钢瓶检测费 |
40L 10L |
支 |
以实际使用为准 |
40.00 |
按实际支付 |
含运费和卸装费、含税 |
|
二氧化碳 |
40L |
支 |
以实际使用为准 |
72.00 |
按实际支付 |
含运费和卸装费、含税 |
|
无水空气 |
40L |
支 |
以实际使用为准 |
180.00 |
按实际支付 |
含运费和卸装费、含税 |
2.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交货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按时送货,须在收到通知的24小时内响应并完成供氧(包含法定节假日期间)。
2.9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10质量要求: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氧标准,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第四十条规定,投标人对质量实行“三包”。
2.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2-2024任一年度经审计有效的审计报告;(2025年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书即可,格式自拟);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备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承诺)。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气体生产企业,须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注册证书》(药品名称为:氧)或《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投标人若是医用气体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药
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注册证书》(药品名称为:氧)或《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提供扫描件)。
(2)配送要求:须提供供应商公司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须包含本项目所涵盖货物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提供扫描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于2025年06月25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报名。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