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2025年第二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介机构选聘(标四);
1.2招标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六〇研究所,中船重工(北京)科研管理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请登录)
1.4项目资金落实情况:100%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5招标项目概况:
为贯彻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国家相关法规要求,规范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服务招标工作,确保审计质量,有效控制审计成本,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成员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1.6中标人数量及成交份额:本项目成交原则为“兼投不兼中”。符合资格要求且参与本项目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参与任意标段或全部标段,每个标段限一家投标人中标。每一家投标人只能按评审顺序推荐结果签订不多于两个标段的合同。被审计单位最终将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综合评分最高的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并委托全部工作内容。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
|
标段 |
审计类别 |
被审计单位名称 |
被审计领导 |
审计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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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四 |
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内控审计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六〇研究所 |
田路 |
2021.1-2024.12 |
|
离任审计、内控审计 |
中船重工(北京)科研管理有限公司 |
陈际春 |
2021.5-2024.5 |
2.2服务周期:至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完成为止;
2.3服务地点:被审计单位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监管部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满足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境内服务资质、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已入围《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中介机构“白名单”1.0版》;(本项须提供:①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③《保密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6保密承诺书,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2类似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一项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并出具审计报告;(本项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前一天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合同关键信息页,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3人员要求: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从业资格、业绩及符合所承接工作事项的相关保密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对应的审计小组人员情况,且承诺不随意更换。(本项须提供:①CPA证书;②项目完成证明或合同关键信息页;③审计小组人员不随意更换承诺书,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④《拟派人员符合保密要求承诺书》的书面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前一天)项目负责人无因业务质量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本项须提供:《无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情形承诺书》的书面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本项不需要附截图,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期:2025年7月2日19时0分0秒至2025年7月10日0时0分0秒。
4.2标书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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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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