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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乡村振兴人才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培训学员教学用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7-02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洛阳乡村振兴人才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培训学员教学用车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0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800000.00元 /年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年)

包最高限价(元/年)

1

栾川政采磋商(2025)0122号-1

洛阳乡村振兴人才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培训学员教学用车服务项目

800000.00

8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本项目为洛阳乡村振兴人才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培训学员教学用车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2)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包段划分:1个包段

6、合同履约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请登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章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及省际客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可挂靠);

(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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