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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人民医院眼科干眼治疗中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7-02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明光市人民医院眼科干眼治疗中心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最高限价:929975.79元;

采购需求:拟对现眼科诊区进行布局优化、装饰改造提升,设置科普交流、眼科诊区、干眼诊疗区、熏蒸区等;改造完成后满足眼科使用需求,可实现多功能诊疗服务,打造一体化眼科诊治中心。

合同履行期限:5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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