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大河乡石坡子村产业配套及基础设施提升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红寺堡区大河乡石坡子村产业配套及基础设施提升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一标段:(1)牛舍改造:新增排水天沟600米,雨落管140米,饮水槽20个,地面硬化铺装4800平方米,配套牛舍的电气工程及给水工程。(2)新建1#草料棚一座,面积597.23平方米,2#草料棚一座,面积795.00平方米、门房一座,面积34.42平方米,旱厕-座,面积11平方米,青贮池2座,面积1675.60平方米。(3)室外工程:道路硬化2540平方米,道路两侧铺设排水沟675米,厂区外围铺设透视围栏1120米,新设电子伸缩大门一座,长度10米,安装路灯23盏,配套室外给水、电气等附属设施。
二标段:(1)道路改造: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4310.0平方米,路工程513.6平方米。(2)涵洞工程包括M10浆砌片石沟道砌护105.3 立方米,水毁填筑士方 125.0立方米。(3)沟道治理包括M10浆砌片石沟道砌护334.2立方米,沟道治理土方工程1811立方米。
2.2 建设地点:大河乡石坡子村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三级)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 (含二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建造师证书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02 18:00 至 2025-07-1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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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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