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站段落及苏州北站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2〕1159号)、《国铁集团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452号)和《国铁集团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4〕389号)批准建设。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站段落工程项目业主为通苏嘉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北站枢纽配套工程、综合开发B地块地下工程项目业主为苏州高铁枢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苏州北站轨道交通同步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东站铁路建设项目管理部。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段落及苏州北站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第三方审价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境内。
2.2 建设项目规模: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线路起自盐城至南通高速铁路南通西站,经江苏省张家港市、常熟市、苏州市及浙江省嘉兴市、宁波市,终至宁波枢纽宁波站。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站段落为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委托招标人代建部分,包括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站段落DK30+712~DK53+017、苏州北站站房、苏州北动车运用所、苏州北动走线站前及站后相关工程。
同步实施苏州北站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北至西公田路,南至南天成路,西至水景路,东至相融路。包括苏州北站枢纽配套工程、综合开发B地块地下工程及轨道交通同步建设工程。
本线主要技术标准: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站段落站前及相关工程: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25‰);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牵引种类:电力;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列控系统;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其他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站房最高聚集人数为10000人,高峰小时旅客发送量为10110人/小时,按照特大型站房设计。建筑耐火等级一级,建筑防水等级为一级。建筑设计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19)三星级要求。站内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正线旅客列车设计速度为350千米/小时,城际铁路站内速度目标值为80千米/小时。
2.3 计划工期:1256日历天。已于2024年6月开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2月。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决算完成之日止。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站段落和苏州北站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的验工计价、变更设计、材料价差调整及竣工结算审核(含清理概算所需的审价)等施工阶段全过程投资控制咨询及审价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TYSZSJ-1标段。
TYSZSJ-1标段(对应招标编号TLFW20250701051501001):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站段落及苏州北站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第三方审价咨询服务。
2.6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标段编号: TYSZSJ-1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完成的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概预算编制、概预算审核、全过程审价、工程审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变更设计、材料价差、验工计价等)四者之一咨询服务业绩。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需在本单位注册),8年及以上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造价主要编制或审核工作经验。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
(8)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咨询服务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9)其他情形:投标人近三年存在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存在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与本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下午14: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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