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水电四局第一分局委托,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采购乌溪江混合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所使用的彩板房及办公营地,资金来源已落实,用于本次询比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浙江乌溪江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境内,钱塘江上游支流乌溪江流域,距衢州市公路里程约 40km,距杭州市、金华市、温州市公路里程分别约 265km、150km、350km。电站为日调节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安装 2台单机容量为 149MW 的混流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 298MW,主要承担浙江电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备用等任务,为三等中型工程。本电站上水库利用已建的湖南镇水电站水库,下水库利用已建的黄坛口水电站水库,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输水系统、半地下厂房等组成。
2、采购范围:
承担乌溪江混合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彩板房及办公营地采购项目的制造、安装、运输、交货质保期内外的服务等工作。投标人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人对材料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使用中发现缺项,投标人须无偿补充供货。
3、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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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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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营地装配式板房 |
(双层,含电路,厕所及厕所管道等) |
1 栋 |
详见第七章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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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彩板房 |
3 米(双层,含电路,厕所及厕所管道等) |
5000 ㎡ |
详见第七章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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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彩板房 |
4 米(双层,含电路,厕所及厕所管道等) |
650 ㎡ |
详见第七章技术要求 |
注: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联系采购方在供应链云服务平台线上签署合同,若不能响应则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价:
(1)本次采购标的物均为为固定单价采购,整个合同履约期间单价不做调整。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至以甲方书面通知合同履约结束为准,按需求分批供货直至合同量满为止。
6、交货地点: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湖南镇乌溪江混合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投标人自行协调解决超载问题,采购方配合协调。
7、质量标准或要求:
必须符合招标人质量要求。保证所供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招标人提出的规范。招标人现场指定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抽样复检,出现不合格品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8、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银行承兑 ☑供应链融资
9、付款方式:买方按工程进度计划给卖方提供阶段性采购计划,每批产品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经检测验收合格,于每月 10 日对账,确认无误后,卖方于 15 日前提供 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单月挂账,次月内支付发票金额的 70%货款,剩余 27%货款距上次付款后的三个月内付清,每个结算周期预留 3%质保金(质保期为 12 个月),质保期满后返还。
10、参与投标时,请根据系统提示账户,在线缴纳投标保证金。开标前,将通过系统自动查询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不能提供保证金的,可以提供等额投标保证金保函,寄送到指定地点,到付拒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OSHM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全部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 2022 年2 月-2025 年 6 月证书或检验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同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 2022-2024 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于 2025年 7 月 9 日 17:00 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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