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新港园区、殷巷园区物业管理服务
1.2招标范围: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新港园区、殷巷园区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保安、保洁、会务接待等,具体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
1.3 服务地点:新港园区:南京市栖霞区仙新路98号园区。
殷巷园区:南京市江宁区殷华街471号园区。
1.4 合同履行期限:
新港园区:36个月,自2025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
殷巷园区:36个月,自2025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期间如园区运营模式、使用主体等发生变化,招标人享有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或调整合同的权利。)
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个园区分别签订一个合同。
1.5 投标限价:新港园区:人民币352.00万元/年;
殷巷园区:人民币73.00万元/年。
1.6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2人,每个园区各1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12个月(自2024年06月至2025年05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及劳动合同(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具有自2020年07月至今(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年及以上,且连续服务2年及以上的物流园区物业管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需体现出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业主单位名称);
2.4其它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02日到2025年07月09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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