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汽车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智能汽车衡(AGZYFZHGZHD250702221040)招标人为鞍钢集团众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智能汽车衡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生产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2023年、2024、2025年任一年度钢铁、冶金、电力、石化、环保等行业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并提供至少1份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或照片,(时间均在2022-2025年内)。
投标人上传的发票信息内容,需与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到的 “发票查验明细”一致,如不一致或无法查询报名无效。
注:上述资料无关数据允许删除或遮盖,但不能影响发票在税务总局网站上验证。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1)营业执照(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
(4)国家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规格含100T),准确度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级,包含电子衡器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投标人须具有汽车衡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人具备衡器装配调试工及二级计量师证书 。
3.6 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2日10时15分至2025年07月24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智能汽车衡(AGZYFZHGZHD250702221040)招标人为鞍钢集团众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智能汽车衡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生产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2023年、2024、2025年任一年度钢铁、冶金、电力、石化、环保等行业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并提供至少1份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或照片,(时间均在2022-2025年内)。
投标人上传的发票信息内容,需与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到的 “发票查验明细”一致,如不一致或无法查询报名无效。
注:上述资料无关数据允许删除或遮盖,但不能影响发票在税务总局网站上验证。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1)营业执照(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
(4)国家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规格含100T),准确度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级,包含电子衡器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投标人须具有汽车衡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人具备衡器装配调试工及二级计量师证书 。
3.6 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2日10时15分至2025年07月24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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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智能汽车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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