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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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承包运营期限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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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高新区配套项目地块招租 |
20年 |
详见招租文件 |
1、租赁标的以现状为净地形式交付予乙方进行承租使用。
2、乙方须利用租赁标的开发配套类项目,其中地块一总投资不低于300万元,地块二总投资不低于300万元(租赁标的总投资包括基建工程、装饰工程、装修工程、设备类等项目建设工程及采购费用,以乙方提供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结果为准),建设方案需经顺德高新区管委会确认,乙方应自项目完成施工建设之日起180日内向甲方提供符合本条投资额要求的佐证材料,逾期未提供或经甲方催告后未提供的,视为乙方未能完成上述指标。
3、乙方在租赁期内负责租赁标的内项目的投资、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管理,并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建设。
四、竞价方式:本项目采用“一次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对标的每月承包租金进行竞价。本项目竞价报价采用上浮系数的方式填报(上浮系数采用百分数形式,对保留多少位小数不作要求),报价范围为:上浮系数≥100%;在下表承包租金底价的基础上以整体上浮的方式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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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年限 |
租金标准(元/㎡/月) |
租金标准(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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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年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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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0年 |
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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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5年 |
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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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0年 |
3.29 |
五、竞价人资格条件:
(1)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竞价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竞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价。(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竞价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六、竞价保证金:
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递交竞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交易代理机构账户到账时间为准)缴入交易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须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形式提交竞价保证金(不接受现金、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其它票证)。
七、报名及获取招租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期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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