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客运段录音对讲机采购人为上海客运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录音对讲机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1。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基本情况: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商或该项目的授权代理、授权经销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且完整的授权链证明(须加盖公章),须提供制造厂商的原厂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授权链上的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至少一份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2023年1月至今)
3.财务要求:报价人须提供近两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年和2024年,或2022年和2023年)
4.履约信用:不接受2024年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
5.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7月1日 17:00至2025年7月7日 17: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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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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