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 委托,现就 高价互换配件委外维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报价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4、包件一要求报价单位须为DCL-32捣固车或QS-650清筛机或CDC-16道岔捣固车或WD-320稳定车主机制造企业或授权代理商或道依茨发动机国内生产商或道依茨公司在国内授权的销售及服务代理商。主机制造企业需出具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车型国家铁路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或维修许可证,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授权证明,具备大型养路机械道依茨发动机现场检测能力和维修资质。需提供近三年大型养路机械道依茨发动机维修的业绩证明(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代理商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证书。所有投标企业必须能够提供国铁集团下属监造项目部出具的投标产品的《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
5、包件二要求报价单位须为DC-32捣固车主机制造企业或授权代理商或道依茨发动机国内生产商或道依茨公司在国内授权的销售及服务代理商。主机制造企业需出具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车型国家铁路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或维修许可证,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授权证明,具备大型养路机械道依茨发动机现场检测能力和维修资质。需提供近三年大型养路机械道依茨发动机维修的业绩证明(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代理商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证书。所有投标企业必须能够提供国铁集团下属监造项目部出具的投标产品的《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
6、包件三要求报价单位须为SPZ-200配砟整形车主机制造企业或授权代理商或道依茨发动机国内生产商或道依茨公司在国内授权的销售及服务代理商。主机制造企业需出具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车型国家铁路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或维修许可证,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授权证明,具备大型养路机械道依茨发动机现场检测能力和维修资质。需提供近三年大型养路机械道依茨发动机维修的业绩证明(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代理商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证书。所有投标企业必须能够提供国铁集团下属监造项目部出具的投标产品的《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
7、包件四要求报价单位须为DWL-48捣固稳定车主机制造企业或授权代理商或道依茨发动机国内生产商或道依茨公司在国内授权的销售及服务代理商。主机制造企业需出具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车型国家铁路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或维修许可证,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授权证明,具备大型养路机械道依茨发动机现场检测能力和维修资质。需提供近三年大型养路机械道依茨发动机维修的业绩证明(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代理商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证书。所有投标企业必须能够提供国铁集团下属监造项目部出具的投标产品的《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
8、包件五至八要求报价单位须为DCL-32k捣固车或DWL-48连续式三枕捣固稳定车或CDC-16k道岔捣固车或DC-32k捣固车主机制造企业或授权代理商或大型养路机械捣固装置原生产企业。主机制造企业需出具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车型国家铁路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或维修许可证,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授权证明,具备大型养路机械捣固装置现场检测能力和维修资质。需提供近三年大型养路机械捣固装置维修的业绩证明(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代理商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证书。所有报价企业必须能够提供国铁集团下属监造项目部出具的报价产品的《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
9、包件九要求报价单位须为DC-32或DCL-32或DWL-48或CDC-16 或WD-320机械车主机制造企业或部件制造厂家采埃孚在国内授权的销售及服务代理商。主机制造企业需出具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车型国家铁路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或维修许可证,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授权证明,具备采埃孚液力变矩器现场检测能力和维修资质,需提供近三年大型养路机械采埃孚ZF 4WG-65液力变矩器维修的业绩证明(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代理商必须出具相应的授权证书。
10、包件十要求报价单位须为WD-320稳定车主机制造企业或授权代理商或大型养路机械稳定装置原生产、修理企业或稳定装置生产、修理授权代理商。主机制造企业需出具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车型国家铁路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或维修许可证,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授权证明,具备大型养路机械稳定装置现场检测能力和维修资质。需提供近三年大型养路机械稳定装置维修的业绩证明(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代理商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证书。所有报价企业必须能够提供国铁集团下属监造项目部出具的报价产品的《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7 月 2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7 月 6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出售。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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