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D-JSJp02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塔###市****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3日 ********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磋商文件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评标办法—商务、技术部分评分第9项样品运输及冷藏设备1、根据样品运输设备,如冷藏设备及车辆配置等情况进行比较:(1)自有或租赁车辆8辆以上(含)、冷藏设备6台以上(含),得4分;(2)自有或租赁车辆6辆(含)、冷藏设备4-5台,得2分;(3)自有或租赁车辆4辆以下(含)、冷藏设备4台以下,得1分;其它情况不得分。(注: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购买发票或合同及登记本,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自有或租赁均需提供车辆照片、车载冷藏设备照片等证明材料)2、自建或租赁冷库(冷藏+冷冻)面积70㎡以上(含70㎡),得4分;面积30㎡-50㎡,得2分;面积30㎡以下,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注:需提供冷库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1、根据样品运输设备,如冷藏设备及车辆配置等情况进行比较:(1)自有或租赁车辆8辆以上(含)、冷藏设备6台以上(含),得4分;(2)自有或租赁车辆5辆(含)-7辆(含)、冷藏设备4-5台,得2分;(3)自有或租赁车辆4辆以下(含)、冷藏设备4台(不含)以下,得1分。(注: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购买发票或合同及登记本,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自有或租赁均需提供车辆照片、车载冷藏设备照片等证明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不得分) 2、自建或租赁冷库(冷藏+冷冻)面积70㎡以上(含),得4分;面积30㎡-70㎡(不含),得2分;面积30㎡(不含)以下,得1分。(注:需提供冷库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不得分)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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