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税务总局苍梧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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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苍梧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日期:2025-07-01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苍梧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属于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简称“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服务期1年(¥800000.00元,服务期1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服务期1年(¥800000.00元,服务期1年)

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简要服务要求描述

1

国家税务总局苍梧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1项

本项目主要采购国家税务总局苍梧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1年。项目地点: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政贤路151号等区域。项目规模:项目总面积为14780平方米。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从签订合同的时间起或双方约定的时间起12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四)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七)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九)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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