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已由江苏省发改委核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华能沿海(南通)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在通州湾示范区一港池东岸北侧永临结合楼需配套采购相应办公家具(含安装)。
2.2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一港池东岸北侧项目建设地。
2.3交货期/施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20个日历天,预计2025年 7月10日开始,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现场永临结合楼办公场所家具的供货和安装;具体交货、安装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不变;若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验收提前等情况,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无条件服从总工期变更的安排。
2.4采购内容:(1)供应商负责办公家具的设计、供货、运输、质检、安装、售后及质保等服务采购;供应商保证提供的家具等为全新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符合技术要求;(2)供应商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内容(详见清单),对于属于整套家具所必需的部件,即使家具清单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供应商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发生费用问题;(3)供应商报价包括所有货物价款、设计、包装、装卸、运输费、安装费用、技术服务费、售后服务、税金等一切费用。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采购人只提供施工用电、用水;供应商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备与材料、消耗性材料、软件和硬件、项目实施的工器具与机械、劳护用品、交通食宿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综合单价包定,总价暂定,但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签约合同总价。(若发生考核,采购人结算时有权扣减费用;若合同约定某子项未做,结算时扣除相应费用)。
(2)采购人需在项目获得相关机构和上级公司批复后,方可与成交人签订合同。若相关机构或采购人上级公司因政策变化,取消本项目,则不执行本次采购结果,且从供应商报价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予补偿。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1.2供应商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提供承诺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国中煤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提供承诺函);
(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3.2 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供应商未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3.2.1 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办公家具销售业绩证明三份(单份合同30万元及以上)。(必须提供与对方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影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采购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2.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供应商可于2025年7月1日上午8:30时至2025年7月4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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