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编号:H(请登录)
2. 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请登录)
3. 项目名称:汉川市人民医院康复包二等12项医疗设备采购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预算金额(万元):235.12
6. 最高限价(如有):235.12万元
7. 采购需求:汉川市人民医院康复包二等12项医疗设备采购;采购清单:中频脉冲治疗仪(台式)、低频脉冲治疗仪、智能化OT训练系统、四肢联动(全身心功能训练系统)、电动起立床、上肢机器人训练仪、计算机言语训练系统、吞咽肌肉电治疗仪、床旁下肢主被动训练、神经康复评定系统、6分钟步行测试系统、呼吸训练排痰工作站(核心产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合同履行期限:30天内交货;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免费为用户维修及更换备件);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I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I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5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08日,每天 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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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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