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2025年生产材料补充框架询比采购
2.资金来源:100%自有资金。
3.本次采购内容:详见公告附表
4.框架入围家数:每标段各1家(注:①若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未达到采购人要求时,采购人有权依据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调整分配比例。②入围家数为1家的标段经评审综合排序第二名供应商为“后备供应商”,当成交供应商因故无法履约时,采购人可以启用“后备供应商”,保证履约连续性、及时性。)
5.框架协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6.本项目框架协议期限内预估金额为71万元(标段1为36万元,标段2为35万元)框架期限内预估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协议期限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供应商需提供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5年06月30日至2025年07月03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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