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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材配送项目征集公告
日期:2025-07-0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清镇市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总价大写:壹仟万元整小写:¥10000000.00元。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总价大写:壹仟万元整小写:¥10000000.00元。

本项目的最高限制单价: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价

备注

1

鸡肉

16.20元/斤

具体以市场价为准

2

鸭肉

18.00元/斤

具体以市场价为准

3

鹅肉

25.20元/斤

具体以市场价为准

4

其他

/

具体以市场价为准

本项目为下浮率报价(含税价)。根据最高限制单价基本收费标准作为基数,统一报下浮率,供应商的报价下浮率须≥0%,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登记表》。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 2025 年 07 月 01 日00:00至2025 年 07 月 07 日23:59

售价: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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