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泽县棚户区改造(光华巷片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项目编号:SXL)已由安泽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安行审发【2024】40号文件和安行审发【2024】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其余企业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安泽县安福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项目包含4条市政道路以及安置房光华巷南侧边坡治理。1、四条市政道路工程分别为财源巷、光华巷、光明巷以及新星巷。道路全长1174.857m,其中新建长度805.561m现状路改造长度369.296m。2、边坡治理:采用削坡整坡工程+格构护坡工程+坡顶、坡脚排水沟工程+截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监测工程等。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主要建设内容为有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管道工程、通信工程,热力工程、燃气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
招标范围: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2.3项目总投资:4776.22万元(本次招标计划投资4151.68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4102.38万元,设计费49.30万元); 2.4建设地点:临汾市安泽县;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安泽县棚户区改造(光华巷片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同类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类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无严重违法等不良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往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4.1 本次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4.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义务;
3.4.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5年7月2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8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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