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医疗废物处置(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1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12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医疗废物处置(二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2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医疗废物处置(二次),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一附注)或提供2024年01月至今由基本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有效免缴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需具备由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中须包含医疗废物 HW01 中(841-001-01“感染性废物”、841-002-01“损伤性废物”、841-003-01“病理性废物”、841-004-01“化学性废物”、841-005-01“药物性废物”(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2日 至 2025年07月0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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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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