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牡丹江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规模化运营项目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北悦城小区、凤凰城小区、富江南麓小区。
2.3服务规模:本项目所涉存量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涉及北悦城小区、凤凰城小区、富江南麓小区等19个小区市场存量房屋,所涉市场存量房面积381321.85平方米,其中:住宅3198套,236722.70平方米;公寓651套,25226.73平方米;商服用房841套,119372.42平方米。另为便捷入驻居民的出行条件,租赁车位1792个。
2.4服务期限:特许经营权期限为25年。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特许经营社会资本招标,运作方式为TOT方式,即“移交—运营—移交”。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牡丹江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规模化运营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不低于4.80亿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须配备项目管理总负责人1人,需有高级职称证,项目管理专业人员5人,需有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以上人员职称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经济管理、电气工程等专业。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下载时间为2025年7月1日17时00分至2025年7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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