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清江公司隔河岩1号广场及周边通道环境整治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
(1)对隔河岩酒店1号广场进行环境整治,主要包括广场路面刷黑及环境设施修整、广场管沟修整、广场零星修缮、清逸楼及清能楼绿化区亮化修整;
(2)对清馨楼环境进行修缮,主要包括清馨楼外墙修缮、大堂入口迎宾车道铺装及新增迎宾车棚、零星修缮、防水修缮。
2.2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10个月(预计2025年9月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竣/完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建筑外立面施工或沥青路面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证明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其中合同协议书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或封面、合同签订时间、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能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特征的信息页);
人员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聘用单位为供应商)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2023年、2024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18: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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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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