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标项目为西气东输 3线邵寨过境段生产道路恢复及沿线环境整治项目,项目业主为灵台县邵寨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名称:西气东输3线邵寨过境段生产道路恢复及沿线环境整治项目
· 2.项目编号:RC
· 3. 项目 建设地点 :灵台县邵寨镇黎家河村
· 4.建设规模:对受损2100米生产道路进行砂化恢复,配套新建土排水渠4.2公里,整修路肩8400米,埋设3处混凝土管12米,斜坡治理1460立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5.招标控制价: 401751.67 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7.质量标准:合格。
· 8.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 9.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8月12日。
· 10.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共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 2.人员要求:
· (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 (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 ( 5)质量(检)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 ( 6)机械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依法纳税凭证和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 5.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 6.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查询函时间为公告发布日之后)。
·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1日08时00分至2025年07月04日08时00分……报名。
· 五、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 1.投标文件(不包含投标函及投标预算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4日08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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