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虞姬镇卫生院新增电梯工程
1.2 采购人:灵璧县虞姬镇卫生院
1.3 (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编号:GN20
1.6 采购包划分:/
1.7 项目预算:320736.45元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虞姬镇卫生院新增电梯工程,共计采购安装1台电梯,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电梯优化设计、设备供货与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电梯门洞封堵、电梯门套装饰、轿厢内部装饰及封堵、金属结构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售前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维修及保养等。具体规格、技术参数、范围等详见设备采购清单、图纸及技术要求。
2.2 总工期:50日历天。
2.3 施工地点:安徽省灵璧县虞姬镇卫生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电梯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供应商的企业资质、资格:
①供应商为电梯制造商的,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②供应商非电梯制造商的,除所响应产品的制造商具有相应资质外,供应商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安装、维修资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3.1.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本项目。且制造商与经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同时响应本项目。
3.2 施工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供应商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供应商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中标待建工程”,提供承诺函。(按采购文件格式提供承诺)。
3.4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评审现场由评审小组查询为准。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2.2项、第1.2.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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