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文佳苑十期安置房项目1#、6#、7#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以西咸泾河审准【2023】1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泾河新城崇文塔六路以北、崇文塔七路以南、崇文三路以东、正阳大道以西;
2.2 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67455.84平方米(约合101.18 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68101.7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地上建筑面积约188020.82平方米。其中16 栋住宅地上总面积约 165217.42平方米(1 栋为地上17层、6栋为地上18层、1栋为地上22层、2栋为地上23层、2栋为地上25 层、4栋为地 上26层);1座15 班幼儿园面积约6200平方米;2栋地上2至5层公建配套楼加三栋住宅底商总面积约16253.4平方米;大门及其他总面积3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0080.89平方米(地下共2层)。其中人防工程9776.2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其他功能用房70304.69平方米。完成室外绿化、地面停车场、道路及管网等室外工程;
2.3 项目投资总额:16621837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850000元);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崇文佳苑十期安置房项目1#、6#、7#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标段编号: E6112003509q4m79v2bf001;标段类型: 货物;;
2.6 招标范围:标段1:崇文佳苑十期安置房项目1#、6#、7#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其中包含电梯共8部,最大载重为1050kg,最大速度为2m/s;;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崇文佳苑十期安置房项目1#、6#、7#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无】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无】及以上执业资格。。
3.2标段名称:崇文佳苑十期安置房项目1#、6#、7#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资料。3.5申请人资质要求:(1)申请人若为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2)申请人若为代理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3.6如代理商参加资格预审,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7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任职。3.8申请人信誉要求: 3.8.1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8.2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诚信信用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3.8.3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5-07-01 00:00起至2025-07-14 09:30……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4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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