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东天广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5-2026年工程监理劳务合作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广东天广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需要,通过框架采购的方式统一开展公司技术服务与劳务服务框架采购,选择具有提供相关劳务服务能力的单位或公司,为本公司相关业务项目提供所需的劳务服务。本项目分1个标的,共2个标包。
2.2招标范围: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需要,通过框架采购的方式统一开展公司技术服务与劳务服务框架采购,选择具有提供相关劳务服务能力的单位或公司,为本公司相关业务项目提供所需的劳务服务。本项目分1个标的,共2个标包,需求部门为监理部。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主要分布但不限于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海南省、江苏省。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期终止。)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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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中标比列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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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监理劳务合作 |
标包1 |
60% |
详见报价单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期终止。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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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 |
40% |
详见报价单 |
否 |
特别说明:
1.本项目属于框架招标,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标包,编制的投标文件应保持一致,不得有影响技术、商务及价格得分的差异,不得有不同的单价或合计。
2.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金额为准,招标人对本项目预估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框架协议结束时最终实际采购金额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采购金额存在偏差,协议有效期内,若出现受国家,行业,公司等因素导致技术标准更新的情况,招标人有权与中标人协商,按照新的技术标准执行合同,若招标人与中标人无法达成一致,招标人有权终止框架协议,并可保留追究因中标人无法提供生产服务产生影响的权利,协议有效期内,若出现国家,行业公司等政策或其他限制因素影响,导致标的无法继续进行分配,需终止采购活动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框架协议,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分配情况进行公开,请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划分的标包业务量比例以工日(时)数为准,中标单位的投标单价乘以实际人员工日总数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本项目采购金额为预估金额,预估金额不作为中标承诺金额,具体项目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本次招标采用框架招标,所有标包均采用人工单价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低于最高限价80%的应在报价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影响招标文件要求做否决投标处理,当中标人的预估结算金总金额接近所中标包的预估采购总金额时,公司有权停止向该中标人继续发出劳务服务委托邀请。公司对中标人履约情况开展失信扣分,并有权根据评分结果调整中标人的中标份额。
3.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要求如下:1)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各标包分配比例的8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2)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各标包分配比例的80%的,延长该业务协作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1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发生金额达到各标包分配比例的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3)协议期未满,若两方中标人均正常履约且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各标包分配比例的150%,则框架协议立即终止。4)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因一方中标人被取消分配资格,且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该标包分配比例的80%,该中标人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该中标方预估金额-实际发生金额,下同)将分配至同一标的的另一方中标人,另一方中标人的标包金额相应增加(增加额度不受标包分配比例的150%限制)。延长期内,中标人无法正常履约的,该中标人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7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表及报价要求:按人工综合单价限价,详见报价文件。
(2)结算方式:投标单价*实际派出人员考勤月(天)数及合同结算条款进行结算,需开具劳务费发票。
(3)本项目属于框架招标,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标包,编制的投标文件应保持一致,不得有影响技术、商务及价格得分的差异,不得有不同的单价或合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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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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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注: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上级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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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未被重组或接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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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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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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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允许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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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的。 |
3.2专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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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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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具有同类工程监理服务或同类劳务服务等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工程监理劳务合作 |
4.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06月30日20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07月07日2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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