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CMJ
项目名称:略阳县委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21,609.0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略阳县委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21,609.0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21,609.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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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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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业务用房施工 |
略阳县委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21,609.04 |
1,321,609.0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阳县委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维修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⑥《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⑦《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⑩《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⑪《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⑫《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⑬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阳县委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01日 至 2025年07月0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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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