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吨捣固焦及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年产130万吨捣固焦配套LNG装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内经信投规〔2013〕99号《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吨捣固焦及综合利用项目备案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吨捣固焦及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年产130万吨捣固焦配套LNG装置),建设规模约为1.655亿Nm3/年LNG。LNG 生产装置主要包括:压缩工段、净化工段(预处理工序、预净化 TSA 工序、MDEA 脱碳工序、精脱硫工序)、合成工段、液化工段(净化工序、压缩机及冷箱)等。新建公用工程包括:配变电所、气体供应站及冷水站、循环水泵房及循环水系统、一次水系统及LNG装置区域内消防管网(包括与焦化消防管网连接部分)、现场机柜室、化学品仓库(含危废暂存间)、全厂火炬、泡沫站及雨淋阀室、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等。依托焦化装置公用工程包括:脱盐水站、中央控制室(中央控制室建筑依托已有设施,本项目含改造及新增相关设施),冷剂罐区依托一期LNG现有装置,分析化验室(分析化验依托一期),物流门卫在一期现有条件下进行增加改造。储运设施产品储运包括:装车站(在一期LNG现有装置的基础上扩建,详见初步设计)、LNG储罐。原料储运包括:气柜。
2.1.2建设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2.1.3计划工期为420日历天(不含冬歇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冬季停工期限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1.工程设计,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钢结构详图、非标件设计等)。合成工段、液化工段工艺包可选择其他成熟工艺包,各项经济运行指标不低于初步设计参数,并提供工艺包主要参数对比表,其他需按照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施工图设计。
2.工程施工:包括配套LNG装置的所有土建工程施工(含桩基、地基处理等)、安装工程施工,通过竣工试验后进行工程移交,并通过竣工后试验。
3.工程物资采购:
(1)本招标文件附件八《项目暂估价设备清单》中设备,投标人按照清单中暂估价纳入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中标后需委托招标人上级物资采购公司(山能物资公司)进行采购,工程结算时按照清单内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调整合同价款。其余物资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中标人采购物资前须向招标人报送物资采购计划,由招标人报山能物资公司备案后方可进行采购。山能物资公司有权对中标人采购物资的供应商、品牌质量等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物资质量优等、品牌过硬、渠道可靠。
(2)中标人未按照《项目暂估价设备清单》内所列物资委托山能物资公司采购的,对中标人按实际采购金额5%进行考核。
(3)中标人未按与山能物资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及时、足额支付货款,由此造成的工期、结算等问题,由投标人负责。
4.本工程建筑材料检测及建筑工程主体检测均需委托新泰市华新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检测项目清单详见附件九。
所有依托已有系统、设施的,与已有系统、设施相接部分设计、施工(含可能发生的已有系统、设施改造)、采购等均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投标人投标前需到现场进行勘察,落实相关方案,如因投标人未进行现场勘察或投标时未进行该部分报价等,视为投标报价中包含该部分设计、施工、采购费用,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本次招标提供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为内蒙古恒坤化工1#110kV变电站工程岩土工程勘测报告(图号:B747C-G0101A-01),与本次招标的LNG装置用地相邻,位于LNG装置用地东北角,地质情况可能存在差异,仅作为参考。投标人投标时需充分考虑地基处理、场区平整等因素,投标报价中需包含该部分费用。投标报价中未单独列支的视为投标人已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并包含于综合报价中,所有费用及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中标人中标后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工程地质详勘用于施工图设计。
※主要工艺流程、参数和主要材料材质、主要设备选型未响应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要求,视为重大偏离,其投标文件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上资质。
3.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项目经理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5项目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 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9 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30日起至2025年7月6日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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