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JHY
项目名称:天泰路消防救援站营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747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泰路消防救援站营房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投标),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磋商日期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能证明其信誉良好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01月至开标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最近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税收企业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例:电汇银行回单)。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清晰、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30日 至 2025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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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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