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州榕光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红旗浦河生产区段河面覆盖项目施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福州榕光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红旗浦河生产区段河面覆盖项目施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州榕光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红旗浦河生产区段河面覆盖项目施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30 收藏项目
1.项目名称:福州榕光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红旗浦河生产区段河面覆盖项目施工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X

3.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采购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项目类型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1

1-1

红旗浦河生产区段河面覆盖项目施工采购

1项

758388

7583

工程类

建筑业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及工程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磋商响应声明

详见磋商响应声明函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写明复印无效,需提供原件或者在电子文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的电子档,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有写所致的单位(接受人),单位(接受人)名称为福州榕光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否则无效)。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至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信息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2特定资格条件: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

供应商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未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承诺函

提供供应商没有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资格承诺函(若有)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5.获取采购文件

5.1时间:[2025年06月30日]至[2025年07月07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14:30至17:30。

6.响应文件提交

6.1时间:[2025年07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010770853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程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