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兴宁市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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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504-441481-04-01-831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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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兴宁市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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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兴宁市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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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广东省兴宁市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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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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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罗浮镇高坑村、中坑村、澄联村、浮东村、浮北村、勤光村、岭南村等;黄槐镇宝丰村、上宝龙村、下宝龙村、西埔一村、西埔二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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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安排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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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一、项目规模:1.将罗浮河、黄槐河小流域治理分为预防保护区、综合治理区、生态修复区等3个防治分区,其中小流域预防保护区118.93km2,综合治理区79.36km2,生态修复区1.33km2;2.整治河道总长23.74km,其中清淤清障3.17km,岸坡护岸工程12.44km,新建排水涵8座,生态修复岸线长度47.48km,修建下河亲水踏步32个,设置生态节点10个;3.崩岗治理工程主要对区内16片53座崩岗进行治理;4.土地整理与耕地垦造工程主要垦造耕地50亩,恢复水田35亩;5.封育工程主要为封育面积39.37km2,补植补种面积423.20hm2等。 二、招标范围:广东省兴宁市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结算审核、竣工图审核等; 三、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责任解除止。 四、招标控制价:148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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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1.将罗浮河、黄槐河小流域治理分为预防保护区、综合治理区、生态修复区等3个防治分区,其中小流域预防保护区118.93km2,综合治理区79.36km2,生态修复区1.33km2;2.整治河道总长23.74km,其中清淤清障3.17km,岸坡护岸工程12.44km,新建排水涵8座,生态修复岸线长度47.48km,修建下河亲水踏步32个,设置生态节点10个;3.崩岗治理工程主要对区内16片53座崩岗进行治理;4.土地整理与耕地垦造工程主要垦造耕地50亩,恢复水田35亩;5.封育工程主要为封育面积39.37km2,补植补种面积423.20hm2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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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责任解除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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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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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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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信誉要求: 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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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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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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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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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1日 9时3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7日 16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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