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桂平市2025年“三项工程”资金调整项目设计、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壹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192600.00);其中1分标人民币捌万贰仟贰佰元整(¥82200.00),2
分标人民币壹拾壹万零肆佰元整(¥110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桂平市2025年“三项工程”资金调整项目设计服务-1分标
数量:1
预算金额:822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桂平市2025年“三项工程”资金调整项目设计服务一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80日历天,具体项目设计需在业主下达指令后30日内完成。
标项二
标项名称:桂平市2025年“三项工程”资金调整项目监理服务-2分标
数量:1
预算金额:1104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桂平市2025年“三项工程”资金调整项目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80日历天,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能力;
分标2:(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
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 其他要求: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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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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