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监测与调度中心改造专项工程已由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封分公司监测与调度中心改造专项工程详细设计的批复》《豫交集团运〔2025〕42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监控分中心位于开封收费站,负责日常监控、日常运维管理。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驻地位于市区,交投集团开封分公司驻地未建设监测与调度中心,不能满足路网运行监测、应急指挥调度需要,亟需开展监测与调度中心建设项目工作。
2.2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90日历天,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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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资质要求 |
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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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
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本次改造内容保留原开封分中心(开封收费站)机房及其设备,并新增服务器;对拟建监测与调度中心进行房屋检测及加固、室内外装修;在拟建监测与调度中心新建监控大屏、操作台、管理计算机、交换机、通信机房﹔打通与原开封分中心通信链路;新增收费计算机管理系统和IP对讲系统等相关设施;将原柴油发电机更换为250kW的柴油发电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合格。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度(2022年至2024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1.4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B类(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执业资格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项目总工程师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B类(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4所列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且最新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的投标人。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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