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栾川县交通运输局鸾州大道地质广场段改造工程设计费项目已由栾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栾发改投资[2025]7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栾川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县交通运输局鸾州大道地质广场段改造工程设计费项目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5539
3、招标控制价(费率):项目总投资约10401.34万元,勘察、设计费以预算评审金额为基础,费率控制在1.5%以内。(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金额为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概况及规模:鸾州大道地下停车场连接线建设3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鸾州大道主线改造。起点位于鸾州大道中道加油站门口,沿鸾州大道往西,主线下穿龙君路,两侧辅道与龙君路平交。终点位于鸾州大道与坪东路交叉口西80米处,全长625米,宽49 米。龙君路跨越鸾州大道采用桥梁结构,桥梁宽度245米,桥梁底部采用U型槽顺接两侧路基,净空5米。道路U型槽两侧设置矩形盖板沟及检修步道,U型槽总长280米。下穿主线按照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时速60公里。对原有道路的地下管网及其他附属工程进行改造建设,并建设施工便道一条。
(二)支路X087七方线改造。起点位于老君山景区门口西侧,与鸾州大道平交,终点止于君山怡景南T字路口处,全长957米。现状路面宽7米,加宽至12米(路面宽8米,两侧人行道各宽2米)。临河一侧在局部路段设置仰斜式挡土墙,挡墙材料采用M7.5浆砌片石,挡墙长度约277米。按照城市支路标准,设计时速20公里。
(三)鸾州大道地下停车场连接线。起点位于鸾州大道中道加油站对面,沿鸾州大道北侧往西穿过老君河进入规划地下停车场,路线全长228米、宽7米。设计时速20公里。此次招标内容为鸾州大道地质广场段改造工程方案设计。
6、工程地点:栾川县鸾州大道地质广场。
7、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包括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和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报批、评审、图纸审查,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技术人员现场服务、参加工程交(竣)工验收等。
8、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该项目竣工验收通过。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
4、投标人应进入公路工程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投标资格。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5年7月01日 至2025年7月07日24:00,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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