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估算金额 3400 万元(含税)。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主厂区,
建设规模:本标段工程为满足企业持续发展需要、用电需求及新建高参数发电机组接入要求,将现有甬钢变50MVA 4号主变(220/35kV)保护性拆除,增容改造成120MVA,甬钢变内新建发电机组并网间隔,同步对甬钢变内相关配套系统进行改造;配套完成新建发电机组调度自动化、数据网等接入工程,并对原135MW发电机组接入系统相关的调度自动化、数据网等接入系统进行改造。220kV甬钢变变压器增容及新建发电机组接入系统报告编制、评审及批复意见的获得和验收,按批复意见修改相关设计、采购、施工,以及新建发电机组涉及供电公司所有业务的办理(包括初设审核、调度自动化对点及并网手续等),满足甬钢变增容送电及新建发电机组并网要求等。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包含的地质勘察、工程设计、接入系统设计(增容及发电机组接入系统报告编制、评审及批复意见的获得,满足甬钢变增容送电及新建发电机组并网要求)、技术服务、软件设计开发与服务、成品软件采购与服务、设备及材料采购与供应、工程施工、项目涉及的所有检验和检测、本项目与原有供电系统及接入系统街接相关的费用、该工程各类数据具备接入宁钢现有系统与宁钢湖的条件、人员培训、调试试运行等EPC总承包项目内容,保证整套系统的功能完整性。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等相关技术要求。
工程承包方式:EPC总承包。
2.3 计划工期:本工程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到建成投运 365个 日历天。具体工期节点要求如下: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 45 个日历天内须完成变压器增容及发电机组接入系统报告初稿编制;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 60 个日历天内须完成初步设计。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 100 个日历天内须完成变压器增容及发电机组接入系统报告批复的终稿。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 110 个日历天内须完成设计过会图审(内部)。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 150 个日历天内须完成变压器增容及发电机组省/市供电公司设计审核。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 300 个日历天内须完成设备、材料到货。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 350 个日历天内须完成设备安装、系统调试、验收及实物交接。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 365 个日历天内须完成甬钢变增容变压器、新增发电机并网间隔及接入系统设备投运。
自本工程完成实物交接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交工验收。
2.4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项目质量目标要求: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100%;重大质量事故为零。
2.5 安全目标要求: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为零,重大安全事故为零。
2.6 其他目标要求:重大环保、维稳事件为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其证书上未体现职位信息的,还需提供职位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复制件)。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若联合体投标,业绩须与联合体成员单位在本次投标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
(1)设计业绩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220kV及以上发电或输电或变电电力工程设计(含EP或EPC中的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至少三方(监理、承包单位及建设单位)盖章的竣(完)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联合体协议(业绩是联合体形式实施的须提供)等复制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特征、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以及设计工作的具体表述页面,竣工验收材料体现竣工验收时间等信息。材料上未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特征等关键信息的,还须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须盖有项目业主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以上证明材料未提供的、关键信息未体现的都视作资格要求不符合。】
(2)施工业绩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的,则指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220kV及以上发电或输电或变电电力工程的施工(含PC或EPC中的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合同、至少三方(监理、承包单位及建设单位)盖章的竣(完)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联合体协议(业绩是联合体形式实施的须提供)等复制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特征、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以及施工工作的具体表述页面,竣工验收材料体现竣工验收时间等信息。材料上未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特征等关键信息的,还须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须盖有项目业主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以上证明材料未提供的、关键信息未体现的都视作资格要求不符合。】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
3.5.1拟派人员资质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电气(发输电)专业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供配电)专业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允许施工负责人兼任。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须提供)。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电气(发输电)专业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供配电)专业执业资格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注: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5.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220kV及以上发电或输电或变电电力工程设计或施工或EP或PC或EPC总承包业绩。
【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至少三方(监理、承包单位及建设单位)盖章的竣(完)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联合体协议(业绩是联合体形式实施的须提供)等复制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特征、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以及以及能体现设计或施工或EP或PC或EPC总承包工程的具体表述页面。竣工验收材料体现相应负责人、竣工验收时间等信息。上述材料中未体现竣工验收时间、项目特征、项目负责人等关键信息的,还须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须盖有项目业主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以上证明材料未提供的、关键信息未体现的都视作资格要求不符合。】
3.6 其他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不少于1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 设计 工作的单位。
3.8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被列入杭钢集团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于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黑名单;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失信黑名单。
4. 招投标方式
线上招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7月07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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