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101142
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南口医院房屋拆除(历史遗留问题整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1.83369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21.81230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房屋拆除以及新做路面、墙面涂料、检查井、花岗岩路牙、绿化种植、不锈钢围栏、铁艺围栏、铁艺大门、雨棚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工程/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2.2.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采购政策;
2.2.2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2067号)”的采购政策;
2.2.3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2.4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若供应商不具备资源化处置能力,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与拟定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单位签订的合作意向书(包含详细的双方权利义务条款,并在意向书中注明一旦成交本合同意向书自动转为合作协议)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选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7-01至2025-07-07,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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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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