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内容
海口天佑大酒店盘活可行性研究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内应包含咨询业务(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不低于1个成功案例证明,需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文件,合同服务内容中应包含咨询、转让代理或招商服务(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6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仅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文件的无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6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能够承诺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近三年(2022年06月01日至谈判截止时间止)未被国铁集团、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不良行为、较大不良行为、重大不良行为、纳入黑名单)企业,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谈判,需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提供相应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谈判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请登录)
四、采购文件获取
(请登录)采购文件从2025年7月1日09时30分起至2025年7月7日16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6时 00 分公开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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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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