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阡支公司)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阡支公司)装修改造项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铜仁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阡支公司)装修改造项目。
2.2招标范围:本次装修改造的内容包括:室内装修、水电改造等(包括但不仅限于营业大厅及门厅(门楣)面积约123.17平米,大楼办公区域面积约为408.64平米,卫生间、机房、档案室、会议室及楼梯间改造面积总计约416.88平米,厨房改造面积总计约70.31平米)。其中:室内改造部分含配电系统改造,包含配电线、线路重新铺设;大楼给排水管道重新铺设,弱电系统改造,包含机房及楼层网线、电话线铺设及消防改造。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工程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计划工期:180天(日历天)。
2.6工程地点:贵州省石阡县泉都街道文笔社区佛顶山中路220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如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税收的,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无需缴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6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3.6 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9 其它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7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阡支公司)装修改造项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铜仁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阡支公司)装修改造项目。
2.2招标范围:本次装修改造的内容包括:室内装修、水电改造等(包括但不仅限于营业大厅及门厅(门楣)面积约123.17平米,大楼办公区域面积约为408.64平米,卫生间、机房、档案室、会议室及楼梯间改造面积总计约416.88平米,厨房改造面积总计约70.31平米)。其中:室内改造部分含配电系统改造,包含配电线、线路重新铺设;大楼给排水管道重新铺设,弱电系统改造,包含机房及楼层网线、电话线铺设及消防改造。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工程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计划工期:180天(日历天)。
2.6工程地点:贵州省石阡县泉都街道文笔社区佛顶山中路220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如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税收的,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无需缴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6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3.6 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9 其它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7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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