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环路(九州段)地下管网综合改造及安全生产设施保障项目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兰发改投资【2025年】185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市级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力迁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2、项目名称:北环路(九州段)地下管网综合改造及安全生产设施保障项目电力迁改工程施工
3、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九州经济开发区
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迁改10千伏架空线路1286米,杆塔32根,迁改10千伏埋地电缆390米。
5、资金来源:市级预算资金。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7、项目总投资概算:954万元。
8、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17日;
9、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2023年度或2022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4、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相关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6、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须配备齐全,至少须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或合格的资格证书,同时须提供2024年1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7、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须加盖公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8、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见附件),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9、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智慧住建”
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10、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网站截图为准);
11、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无其他在建项目;
1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执行修订后的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甘建法〔2019〕377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起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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