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县下静游村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娄烦县下静游村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娄烦县静游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清理表土、清除灌木、滩面平整、土方开挖及外运10km、土方夯填、外购土方(耕作土壤)及15km运输、蓄水埂修筑等。
2.2建设地点:娄烦县静游镇下静游村。
2.3投资额:190万元。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5计划工期:3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规定。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7日20时00分至2025年07月02日20时00分
一、招标条件
娄烦县下静游村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娄烦县静游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清理表土、清除灌木、滩面平整、土方开挖及外运10km、土方夯填、外购土方(耕作土壤)及15km运输、蓄水埂修筑等。
2.2建设地点:娄烦县静游镇下静游村。
2.3投资额:190万元。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5计划工期:3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规定。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7日20时00分至2025年07月02日2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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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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