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厦门市湖里区2025P10地块及配套工程(EPC)(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厦湖发改备[2025]19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兆欣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有,招标人为厦门兆欣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表(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方案设计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96182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湖里区06-07县后片区枋湖北二路与枋湖西路交叉口西南侧;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8624.617㎡,拟建总建筑面积约26735.0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435.04㎡,地下室约6300㎡,地下一层;受航空限高58米限制,地上建筑最高层数约10层,结合场地标高,建筑高度不超35米。地上最大单栋建筑面积5731.68㎡。(由招标人根据批复文件中的内容填写);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厦门市湖里区2025P10地块及配套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为:
①设计: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及优化、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相关的各项专家论证;为完成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所有设计工作。
②施工:土石方工程、桩基(含试验桩、工程桩)、基坑支护工程(含围护桩、止水桩、截水沟等);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地下室及上部主体结构工程(包含人防工程、柴油发电机采购等);地下室及上部建筑粗装修工程(包含铝合金门窗、防火门、栏杆、外立面装饰工程、公共楼梯间粗装修等);建筑屋面工程等土建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配电箱;有线电视预埋、通信预埋工程等安装预埋工程等。专业工程:批量精装[含公共区域装修工程、户内批量装修(含橱柜、厨房电器、卫浴及入户门等部品)];景观工程(含室外雨污水管网);消防工程(含通风工程);永久供电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承担总承包配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配套及管网、智慧工地系统等);
③采购:供电工程设备及其他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具体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其中,本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70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具体设计、开工日期及节点工期服从招标人实际安排,详细节点安排详见合同及相关附件(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根据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资质类别、等级),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设计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设计资质标准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对应的施工资质标准要求。(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是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它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3.3.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3.4.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不多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6.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不多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投标人不得将主体工程或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3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若否,明确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31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06-30 09:0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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