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JZC2025-G3-00286-JTZB-0005
项目名称:泸水市公安局监控类技防设备运维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350.84
最高限价(万元):350.84
采购需求:一是根据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形式需求,对重点部位和治安要点的436套视频监控开展运维,包含设备前端维护、网络电力保障以及迁移改建和加装部分音柱设备等;二是137套智能交通设备和8套红绿灯设备进行运维和升级改造,包含网络传输、电力供应、日常巡检和故障处理。1、全市重点部位和治安要点的436套视频监控日常巡检和故障处理;2、137套智能交通设备和8套红绿灯设备日常巡检和故障处理;3、按时缴纳436套技防设备、137套智能交通设备和8个红绿灯设备网络租用费、电费及维护费等;4、对8套红绿灯设备进行国标升级改造服务;5、对436套重点部位技防设备作用发挥不明显或点位密集重复的,进行优化调整(每年调整点位比例不超过5%)。;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一次采购三年服务期(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①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②如投标单位为监狱企业,还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③如投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工程类的3%)的扣除。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泸水市公安局监控类技防设备运维服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6-29 06:00至2025-07-04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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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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