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大宗药品采购
招标编号:0724-2520N1453784
项目概述:项目选址广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园区内D5地块西侧,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大亚湾石化区滨港路8号,用地面积19.96公顷,工程总投资约38.2亿元。一期建设2×665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及配套设施,配置2台665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每套机组包括1台干式低NOx燃气轮机、1台燃机发电机、1台蒸汽轮机、1台汽机发电机、1台无补燃三压再热型余热锅炉及辅助设备。
本项目水源为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的中水,备用水源为市政自来水。中水直接作为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水源;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水源采用处理后的循环冷却水排水,不足部分由经过滤处理的中水(来自原水预处理系统)补充。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内有效。
(二)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所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厂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投标人必须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3.1.3投标人需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若委托第三方,需提供第三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与合作协议,(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第三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与合作协议复印件)。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从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化学药品供货业绩,供货范围包含盐酸和氢氧化钠。
3.2.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业绩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资料,且所提供的业绩材料应 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承包范围、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日期按合同签订日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6月27日23:59至2025年7月4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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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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