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执法办案中心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
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预算金额:27.6万元;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组织的执法办案中心食堂劳务外
包服务采购项目,详细内容见供应商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执法办案中心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执法办案中心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承诺);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承诺);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3.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必须提供2025年3月份以来任意1
个月及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证明);(法人无需提供)
3.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
苏”(www.jscredit.gov.cn)等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
格。
说明:本次评标采用现场审查资质的方式,即在评标开始前由江苏神州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组织评审小组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响应文件要求,
评审小组可取消其继续参加投标的资格。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6-30 08:30到2025-07-07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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